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服务类项目委托招标采购工作,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遴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在服务期限内负责组织具体项目招标采购事项,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合格代理机构参加本次遴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2023年-2025年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LFCG-2023-08-01
3.服务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委托范围内从事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2023-2025年度计划且批准开展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货物类及服务类)、其他需要委托的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在服务期限内提供委托具体代理项目的招标采购全过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政采云系统委托代理单项协议及其他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书》为准。
4.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的,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5.遴选报价:投标报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范围50%-70%,超出此范围属于无效报价。
6.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等,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开展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 同时为医院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代理机构必须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登记并在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完成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遴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行政楼三层采购科进行现场报名。投标代理机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受托人前来报名并领取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社保证明);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企业上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最近一次缴纳的社保和纳税证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名单截图;山西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名单截图(如有);政采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入驻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验后归还)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需携带《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2023年-2025年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报名登记表
(见附件)
3、遴选文件免费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行政楼三层采购科;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3年8月15日10时00分。逾期视为响应无效。
2、谈判地点: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行政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带到谈判现场,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采购公告在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部门: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
地 址:临汾市北外环174号
办公电话:0357-227819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2023年-2025年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报名登记表:uploadfile/file/20230809/20230809075520_1505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