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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年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方案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2016年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方案


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汾市第一中学等六个事业单位2016年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15〕64号)要求,现面向专业院校为我单位招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具体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备注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妇产科
2
妇科、产科相关专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含专升研)
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
儿科
2
儿科(新生儿重症方向)
超声
1
妇科、儿科、超声医学
放射
2
医学影像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
护理
1
儿科护理学(新生儿重症方向优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含专升研)

三、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含方向);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在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我单位具体组织,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陆:www.lfsfy.com下载报名表-附件1)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2月5日;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12月6日上午12时。

报名地点:全国农业展馆3号馆(第十八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学历证明、三方协议、相关资格证书。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处分期间,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二)考试

1、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合格人员将采取面试的形式组织考试。

2、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方式为专业理论解答或讲课,内容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凡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科学,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成5至7人的招聘考官组,开展面试工作。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出现违约,可依次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357-2217808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一:报名表

                       晋ICP备10001998号-1